各部门、各单位:
2012年度的住院医疗保险报销工作将于
2012年
12月
31日
结束,请仍在住院的教职工,在此之前将2012年度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,办理申请理赔手续,逾期后新华人寿保险公司不予受理。
对于
2012年
12月
31日
仍不能出院的教职工,请务必于
2012年
12月
31日前
在校医院医管办办理登记手续。对于未登记的跨年度医疗费用,在2012年12月31日后不再报销。
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本单位住院教职工,特别是在外地住院的教职工(含退休职工)。
特此通知。
校医院
2012
年12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