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各单位:
2011年度的住院医疗保险报销工作将于
2011年
12月
31日
结束,请正在住院的教职工在此之前将2011年度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申请理赔。逾期后平安保险公司不予受理,发生在2011年度住院费用不再赔付。
对于在2011年度入院持续住院治疗至
2011年
12月
31日
仍不能出院的教职工,请务必于
2011年
12月
31日前
在校医院医管办办理登记手续。对于未登记的跨年度医疗费用,在2011年12月31日后不再报销。
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本单位住院教职工,特别是在外地住院的教职工(含退休职工)。
特此通知。
校医院
2011
年12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