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规范2007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认证工作,现将2006级同学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分值认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
校级及以上分值
\ 级别
项目 \ 分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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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级(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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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级(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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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进个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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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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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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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秀调研报告作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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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—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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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秀重点团队成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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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—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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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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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班级和学院除给予个人自主实践及服务小组、小分队、重点团队参与者基本分值外,获奖集体和个人均应加分,加分按学校《第二课堂素质教育活动实施方案》规定执行,但加分不得高于校级获奖分值。
共青团yL23411永利官网登录委员会
二○○七年九月十日